2017年泰州市靖江市招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7-09-06来源:靖江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派遣至靖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部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 历 专 业 备 注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工民建 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优先 两年工作经历优先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有线或无线 两年工作经历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3、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4、普通话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好;

5、报考人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的;

2、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6、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偷窃、流氓、斗殴等不良行为者;

8、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靖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2楼,骥江东路1号)。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成绩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1、笔试:(1)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2)工民建和通信相关专业技能知识,满分为100分。以上形式均为闭卷。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形式:根据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知识考试成绩各占30%、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和面试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占15%、专业技能知识考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六)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靖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分配至相关岗位工作。聘用后有关待遇按照《靖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管理暂行办法》(靖人社[2013]197号)相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其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和靖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988069、80292150

监督举报电话:84988069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

靖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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