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细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09-01来源:

鲁迅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细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 专业方向 辽宁省 外省
绘画 130402 油画 233.4 233.2
版画 224.8 226
综合绘画 227 223.4
环境设计 130503 环境艺术设计 265.8 261.2
城市规划与设计 260.41 259.41
产品设计 130504 染织艺术设计 264.8 267.41
纤维艺术设计 265.2 269.21
工业设计 270.2 271
美术学 130401 美术史论 408 480
文化传播与管理 415 475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鲁迅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计算办法及文化课要求:各专业(类)的综合分计算公式、语文、外语单科和总分要求详见下表(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名单

3、录取一般原则: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依据成绩录取。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或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中国画、绘画、雕塑、动画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书法学、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美术学专业录取美术作品赏析文章分数高的考生;如赏析文章成绩并列,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分数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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