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京市司法考试报名确认须知
2012-07-13来源:南京司法行政网

南京市报名确认时间为7月9日至7月20日,请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确认,否则不予办理。

一、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12年7月9日至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照常办理)。

②地点: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10号门2楼服务大厅。

特别声明:个人信息请妥善保管,司法考试机构只在现场确认“审核窗口”(2楼大厅柜台)提示报名人员勘误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其他区域均不要求报名人员登记个人信息,提请注意。

二、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及报名人员流向

1、大厅窗口设置。

①号窗口:问讯窗口(政策咨询、学历查询——未上网查询者现场免费查询)。

②号窗口:制发证窗口(领取准考证主证)。

③号窗口:缴费(现金260元)。

④号窗口:审核窗口(快捷通道:2011年已在南京报名考试,今年再次报名)。

⑤号窗口:审核窗口(在读生通道: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

⑥号窗口:审核窗口(常规通道:绿色通道,非二代身份证现场拍照,持二代身份证报名)。

2、报名人员流向。

报名人员材料准备好后,由工作人员依次安排,有序进入服务大厅的“审核窗口”——“缴费窗口”——“制发证窗口”(领取准考证主证)。

为提高确认准确率和服务效能,确认审核按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分类设置窗口和通道:

(1)2011年已在南京报名考试,今年再次报名,进入④号窗口“快捷通道”办理。

(2)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进入⑤号窗口“在读生通道”办理。

(3)其他人员报名,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⑥号窗口,其中,残疾、孕妇和患重病的报名人员直接由现场工作人员在⑥号窗口“常规通道(绿色通道)”办理;持非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人员进入⑥号窗口“常规通道(现场拍照)”办理。

三、报名材料准备及提交

1、报名材料准备。

(1)本人网报号(若遗忘,请在进入审核窗口时主动说明)。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使用第一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报名)。

户籍在放宽报名条件地区且享受放宽政策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内芯,外壳卸下自行保管)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取得毕业证书,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网上查询的学历信息材料、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

②2012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提交相关成绩证明和毕业证明或格式证明(身份证件与证明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

③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司法部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每学期注册记录完整)。

(4)下列人员报名确认时需作出书面承诺,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

①在读本科生报名;②持自考(或成人教育)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证明报名;③尚欠助学贷款暂无毕业证书原件报名;④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暂无法查询学历信息报名;⑤无法查询学历信息已送交认证学历报名;⑥现役军人在我市报名。须提交团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由于××××原因”“经研究同意×××同志在南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证明原件(不含军队院校的学员系或学员队、大队);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书和认证报告报名;⑧身份证件与学历证书信息发生过变更持变更证明报名。

(5)其他材料。备注:由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含复印件),须在每份材料的右下方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并签名、日期”。

2、报名材料提交。报名人员依次进入审核窗口后,一次性将上述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四、特别提醒

1、因天气炎热、报名人多,请大家依次就座,不留空位,谢谢支持。

2、报名人员的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3、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主动向审核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当审核人员提醒报名人核对《报名表》信息时,请认真核对,若还需修改,请直接在《报名表》中修改,并在《报名表》的“本人承诺”栏内签名,在表格下方的“备注”栏内,写明“本人修改,并签名、日期”;若无需修改,则直接在《报名表》的“本人承诺”栏内签名,在表格下方的“备注”栏内,写明“无需修改,并签名、日期”。

4、身份证件、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共同构成准予考试的有效证件,三者缺一不可。在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中均须出示三证,务必妥善保管。

5、现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纯净水、一次性水怀、信封、笔等。

6、如其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我们一定全力为您服务。

7、考试相关政策、通知、公告等,均在南京国家司法考试网上公布,请及时浏览关注。

8、咨询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9、监督电话:025-83639720、8361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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