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邯郸市邯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7-08-29来源: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2名,其中小学教师128名,幼儿教师1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常住户籍或生源(不含被托管乡镇,以下简称三区)。非三区生源、现户籍仍在三区辖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放宽至河北省户籍。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含);

3.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岗位需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的可报所有岗位;

4.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6.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不含2017年9月4日当天)。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142名,其中:语文48人,数学28人,英语20人,音乐10人,体育14人,美术8人,幼儿园教师14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已就业的正式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小学或幼儿园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报名地址:邯山区赵王小学(位于邯郸市邯山区浴新南大街与盛和路交口西行200米路北,市内可乘坐44路公交车至 “盛和路敬侯街口站”下车即到)

2、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8日

3、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要求。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规范填写表项,提交的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后才能进行缴费、照相,照相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5)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如下: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缴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招聘人数和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对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无法改报的予以退费处理)。

5、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山区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达到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原则上不高于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考生可登录邯山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等信息。面试人数较多的岗位(专业)科目考生将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聘用计划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还并列,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

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山区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考生1:1的比例,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邯山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区教育局依据公示结果和小学选岗结果,提出聘用意见,经邯山区人社局审核并报邯山区政府批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然后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信息发布均以邯山区政府网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等情节,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邯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28785(邯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310-8038802(邯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310-8038719(邯山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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