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耿马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8-17来源:耿马县人民政府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经《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县长办公会议》(2016年9月5日)同意,现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二、工作职责

承担案件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

书的收发转递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优先);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文字录入速度和文字概括能力;

(六)户籍或生源地为耿马自治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6125708、15906931023.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技能测试

由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测试考核,测试内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

(三)考察

从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从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予以公示。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及期满后工资均为2000元/月(不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保险等费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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