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锦州滨海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2017-08-14来源:

锦州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0名辅警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锦州市非农业户口(包含凌河、古塔、太和、滨海、松山五个城区,及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截至报名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2、零就业家庭(父母或妻子都是失业状态且都有就业失业证)。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需提供已年检低保证)。

4、烈属:相关部门出具的烈属证明。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户口本、失业证、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子女抚养证明(如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6、自谋职业的军人退役人员:退役证明、民政部门发放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

符合以上其中一项条件均可报名。

7、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在18至 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2年8月至1999年8月,退伍军人或各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8、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a1驾照者可适当放宽)。

9、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外官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10、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本人无违法犯罪前科,无不良行为记录,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及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本人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3、报名地点:锦州市滨海公安分局403室(地址:滨海新区青城山路4号)。

4、报名时,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各3份;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证原件及第2、3、4、5、6、7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蓝底),携带填写好的《滨海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请到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官方网站http://binhai.lnjzga.gov.cn自行下载)。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及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每名辅警的工作岗位,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锦州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辅警,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其职责主要是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辅助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着公安机关辅警服装、佩戴辅警标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实发工资为1639元/月。

五、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垂询

联系电话:358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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