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南区转发市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7-08-10来源: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3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专业设置

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1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专业、科目设置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网页后点击主页左侧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专栏的考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请应试人员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8月18日9∶00—8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8月18日9∶00—8月31日16∶00。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11月7日9∶00—11月11日14∶05。

(二)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济宁、东营、威海、日照、德州设置考区,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的应试人员在济南市参加考试。

四、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除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余专业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带入座位。

五、收费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工信教〔2016〕1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

六、其它事项

(一)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试用书:考试大纲与教材信息请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网址: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三)成绩管理: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四)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证书发放到我市后,请应试人员登陆青岛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查看相关证书办理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五)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如需考务费发票,请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青岛市201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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