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17-08-04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经研究,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岗位为前台导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女1.58米以上、男1.70米以上。

4、南通市通州区户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至35周岁 (1982年7月30日以后,1989年8月1日之前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8月7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0室(通州区碧华东路197号)

3、报名方法: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侧重考察考生的阅历、对问题的认识、反应和沟通表达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公示期满,对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技术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工作。

3、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待遇按照通州区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

已在我区其他部门或单位就职的同等性质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告未尽事宜,由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115038 纪律监督:86524065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8月3日

附件: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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