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招聘公告
2017-08-04来源:

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根据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岗位

统计调查员2名。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主要职责:负责完成万宁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万宁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

(二)大学本科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三)了解统计调查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四)户籍仅限万宁籍本地,会讲海南话优先。

(五)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报考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统计调查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北侧万宁调查队一楼办公室。联系人:叶靓,联系电话:62188681。

(三)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可进入163邮箱:zhaopinwndc@163.com ,密码:62188681下载)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和《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各1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

(3)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范围。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范围为综合写作知识,面试考试范围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现场反应能力,计算机操作范围为计算机基础操作及office的运用。

(二)考试资格。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择优录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1年(含试用期3个月,年度考核合格者,可考虑续聘)。月工资执行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食宿自理。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万宁调查队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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