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江市人民医院招聘两名编外120驾驶员公告
2017-08-04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市人民医院关于公开

招聘两名编外120驾驶员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丽江市急救业务的不断增加,为充实丽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驾驶人员队伍,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120人才队伍素质,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特公开招聘两名编外120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专业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其他条件
驾驶员(120) 2名 高中及以上学历(含职业高中) 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B1型以上准驾车辆经验,持有A型准驾车型者优先,丽江市户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年龄等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程序及岗位能力测试、体检时间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早上0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丽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888-5116184。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驾驶证、本人近期证件照1张,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院内

(三)体检时间

2017年8月12日。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于规定时间在丽江市人民医院统一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医院自行组成考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为60分。测试完成后按考生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备案。

八、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一)编外人员合同签订

符合聘用条件的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与其劳动者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理签证。合同期限分签为一年、三年、五年、十年,如十年以后仍需续签者签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移交社保领取养老金。如医院未续签合同,则合同到期(医院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自行解约。

(二)编外人员社会保险

编外人员一经聘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签订一年及三年合同的只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年期满继续续签合同者,从第五年的第一个月起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

(三)编外人员劳动报酬

编外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医院将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规定待遇,一年内参照见习期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一年后参照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绩效工资。

八、其他事项

1、编外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2、编外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假安排。

3、编外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次公开招聘的纪律监督工作由招聘单位对口联系的纪工委负责。

丽江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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