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山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2012-07-04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注发〔2012〕13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 2日9:00- 7月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我市定于2012年7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电话:88230675。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名称 考试时间 科 目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0月13日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月13日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具备能力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应试其余科目均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10月8日9:00-10月12日17:00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dzs.lss.gov.cn)公告。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2012年度中山市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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