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2012年公务员选择具体职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7-03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相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就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组列为体检对象考生选择具体职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规则:①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②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③选择具体职位后,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导致具体职位空缺时,直接递补空缺职位的体检、考察对象,不再重新选择职位。

二、选择时间:定于2012年7月3日下午召开体检工作会议后进行具体职位选择。

三、请报考职位组的考生自己了解各具体职位的相关情况,做好选择准备。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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