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2017年本专科招生工作声明
2017-07-26来源:西安工程大学

广大考生和家长:

为严肃我校招生管理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及家长权益,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现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1、西安工程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均由招生办公室承担,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从事此项工作,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

2、我校从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所谓本科“3+1”联合培养协议或其他确保“升本”协议。

3、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规定,通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进行,无计划未招满进行补录或因有考生不报到进行补录、追加计划补录、转专业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招收内部生等各种情况,也无内部指标、计划外、插班生、委培生、中途转学或未达控制线交赞助费录取等各种名义的违规违法行为。

4、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只在西安工程大学招生网(http://zsb.xpu.edu.cn/)、各省(市、区)考试院(招办)官网上发布,其余地方均为无效,学校从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直接发送招生消息。

5、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330087;纪委(监察处)电话:029-62779049。

6、对于冒用学校或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虚假招生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安工程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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