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7-07-18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招聘教师5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教师5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性格开朗,亲和力强。

以上岗位有市一级幼儿园工作经历的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简历(要求附照片);

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可展示自我专长和教学技能方面的资料。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单位,也可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二)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1、范围:(1)面试:教师进行弹、唱、跳、画、讲等教学技能的测试和给幼儿上一节课并说课。(2)笔试:教师进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写教案测试。

2、办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托幼园所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本市妇婴保健院进行体检,领取《上海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

地址:虹桥路2264号 联系人:秦老师、钱老师

电话:62425369 邮 编:200336

Email:szyrs5369@163.com

上海市总工会幼儿园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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