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院2017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2017-07-12来源:武汉船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7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军动〔2017〕64号)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17〕5 号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与武警部队、海军部队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配我院定向培养士官280名招生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专业 科类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四川 陕西 甘肃 合计
轮机工程技术(海军) 理工       15 30 15 5 5   70
轮机工程技术(海军) 文史       5 10 5 5 5   30
轮机工程技术(武警) 理工   5     20   5     30
轮机工程技术(武警) 文史   5     10   5     2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武警) 理工 5 15     30       5 5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武警) 文史 5 5     10       5 25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武警) 理工   5 5   15   5     30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武警) 文史   5 5   5   5     20
合计 10 40 10 20 130 20 30 10 10 28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

湖北省考生填报定向直招士官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其他各省参看各省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湖北省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

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湖北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面试结束后,湖北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合格人员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录取时间为8月3日至8月6日。

2.选拔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另行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五、培养方式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档次和工作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

国家对委培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补偿或代偿金额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803666 84803935

移动电话:153-8710-0666

咨询QQ:800019781

邮箱:zhaoban@mail.wspc.edu.cn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