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连山区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连山区各学校师资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学科教师80名。其中:职教中心1名、高中3名、城内中学4名、城内小学25名、农村中学 12 名、农村小学 34 名、农村中心园1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违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已具有事业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聘用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
高中、职教中心、城内中学、城内小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其中生物、地理学科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可放宽到专科(高中起点专科)学历。
农村中学: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农村小学、农村中心园: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见附表。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报名者必须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科要与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不明确的,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学科为准),小学班主任教师资格证学科要求语文或者数学。
4、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2017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自主选择学校。在录用学校工作期至少5年,5年内不得调出或借出。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区 考试。拟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名额不再递补。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429-2122520 。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录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此方案解释权: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