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巴州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11名,乡镇事业单位3名)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责任包括:协助内地院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6.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1日至1999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6年7月11日至1999年7月11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7.此次招聘凡涉及取得户籍、基层服务期限等资质条件时间界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即2017年7月11日(含当日)。
四、岗位条件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既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少数民族 岗位须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能力。
(二)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五)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996-20233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996-2919693
十、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巴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