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拟进入面试名单公告
2017-07-11来源:楚雄师范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实施的《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成绩第3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个别急需人才的岗位未达到1:3招考比例的,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如下: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吕彦泽 经管学院教师 179 59.67 1  
骆佳 经管学院教师 171 57.00 2  
施小燕 经管学院教师 165.5 55.17 3  
2 起瑞遥 组织人事部管理人员 201 67.00 1  
杨洁榕 组织人事部管理人员 179.5 59.83 2  
海啸 组织人事部管理人员 173.5 57.83 3  
郭敏 组织人事部管理人员 173.5 57.83 3  
3 马禄娟 团学工作部管理人员 177.5 59.17 1  
余彦孜 团学工作部管理人员 174.5 58.17 2  
孟亮 团学工作部管理人员 173 57.67 3  
4 杨柳青 教务处管理人员 159.5 53.17 1  
李惠芳 教务处管理人员 158.5 52.83 2  
王春燕 教务处管理人员 154.5 51.50 3  
5 孙梦丽 人文学院教师 174 58.00 1  
6 赵金苹 教育学院教师 191.5 63.83 1  
7 白静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 187 62.33 1  
肖文泽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师 146 48.67 2  
8 刘笑非 数统学院教师 193.8 64.60 1  
王栋梁 数统学院教师 188.5 62.83 2  
杨江艳 数统学院教师 183.6 61.20 2  
9 白茹钱凡 地旅学院教师 221 73.67 1  
许永涛 地旅学院教师 197.1 65.70 2  
栾翠霞 地旅学院教师 181.4 60.47 3  
10 李东银 图书馆教师 202.5 67.50 1  
罗丽娟 图书馆教师 184.3 61.43 2  
赵伟丽 图书馆教师 162.4 54.13 3  
11 果怡辰 计划财务处管理人员 209.5 69.83 1  
张旖雪 计划财务处管理人员 208.5 69.50 2  
郑雅文 计划财务处管理人员 205.9 68.63 2  
12 李建斌 后勤保障处管理人员 188.5 62.83 1  
李启东 后勤保障处管理人员 184.1 61.37 2  
苏良雁 后勤保障处管理人员 183.6 61.20 3  
13 江忠东 数统学院教师   69.00 1 双师型教师
鞠万平 数统学院教师   64.50 2 双师型教师
杨文堂 数统学院教师   64.00 3 双师型教师
14 杨俊梅 化生学院教师   65.00 1 双师型教师
董健 化生学院教师   50.50 2 双师型教师
吴八斤 化生学院教师   25.00 3 双师型教师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1日-14日进行网上资格复审,2017年7月15日下午2:30-5: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师范学校人事处(楚雄师范学院花果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基本资料:有效身份证;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中:同时限制了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或本硕任一阶段专业符合条件的岗位需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成绩单或证明专业方向的材料。

(2)报考组织人事部岗位的,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资料。

(3)报考计划财务处岗位的,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

(4)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的人员需提交职称证或相关文件。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所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3、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提交《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4、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二)面试安排

1、面试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6日(星期天)上午。

地点:楚雄师范学院各用人部门。

2、面试方式

由各用人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三、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2、经省人社厅批准,出现“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3”的情况,学校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楚雄师范学院

2017年7月11日

附件【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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