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焦作武陟县幼儿园 公告
2017-07-11来源:

为适应我县公立乡镇幼儿园发展需要,经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聘用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5001)。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幼儿园教师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编外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由武陟县教育局与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由武陟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派至乡镇公立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工作。试用期满经县教育局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由县教育局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且本人同意,再续签5年;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二、工作待遇

工资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工资标准的执行和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聘用、年度工作考核等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且相同资格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缴,连同单位应缴部分一并缴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争议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人员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其中:

①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专的,所学专业需为幼师专业。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专或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非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不限。

②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务信息通过武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zhi.gov.cn/)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00:00至7月22日10:00

2、报名办法

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登录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相应公告链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试讲时,备课20分钟,面试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由2个面试组进行,报考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组和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按规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考场成绩(面试时按评委打分计算出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后的成绩。即:根据参加第一、二面试组面试成绩,计算出第一、第二面试组平均成绩a1、a2,2个面试组总平均成绩r=(a1+a2)÷2,第一、二面试组加权系数x1=r÷a1、x2=r÷a2,第一面试组报考者面试成绩=面试考场成绩×x1、第二面试组报考者面试成绩=面试考场成绩×x2。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招聘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的确定;学历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对放弃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并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取人员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档案管理、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服务。

五、其它

(一)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公告内容,凡不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招聘手续的按放弃录用资格处理。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276912(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91―7275532(武陟县监察局)

武陟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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