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兴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28来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中央教育部备案并颁发代码的高等职业学院,具有十九年的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医药类为主,理工、文史结合的高职(专科)院校。学院秉承以德立校育人,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特征,围绕新兴行业培养高等职业专业人才。目前开设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服务与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中药制药技术、生化制药技术、医药营销、社区康复、药品营销与管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经济信息管理、药物制剂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会计电算化等25个专业。

第一章 学校概要

第一条 学院名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标代码:14032。

第三条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第四条 邮政编码:650501。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章 招生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管理方式。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第八条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以当年各省招生考试办(院)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云南详细见当地《云南招生》或查阅我院网址(http://www.ynxzy.com)。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 不招色盲、色弱者。请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办(院)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1、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专业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者,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5、退档原则:以考生书面申请为原则,同时结合同等条件下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第三章    学校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 普通高职7300元每学年每生。具体标准刊登在各省、市、区《招生报》或填报《志愿指南》上,各年的最终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学历证书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第十三条 证书种类

1、学生毕业时颁发所学专业的专科毕业证书;

2、学生在校期间,通过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后,颁发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    奖、助学金管理

第十四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8000元/年;国家级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5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奖2500元/年。

3、“云南省政府奖学金”: 6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4、 “学院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以往招生简章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地方,遵照国家政策和上级主管机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全校普通招生工作的具体部门,负责本章程的最终解释和咨询。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水海子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2、邮政编码:650501

3、电话及传真:0871-7426292     7427009(传真)

4、联系人:陆老师

5、网址:http://www.ynxzy.com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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