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医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规则修订提示性公告
2017-07-07来源:泰山医学院

广大考生、家长:

我校在《泰山医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中明确指出:自今年起,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改为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已于5月初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同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供考生查阅。

随着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的日益临近,我校就招生录取规则再次提醒广大考生:

1、对于进档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录取均不设分数级差。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2、其他省份录取规则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机构确有特殊要求,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录取规则执行。其中,我校对江苏考生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招生咨询方式:

Ⅰ 招生电话:0538-6229809,6229801,6222019

Ⅱ 微信平台: 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tsyxy-zsb)

Ⅲ 招生网站: 泰山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202.194.232.100:8010/zsxxw/

(1)录取查询端口:http://202.194.237.138:8080/luqu/index.jsp

(2)qq咨询:招生咨询1 2433668603 招生咨询2 2276364964

(3)招生留言板:http://202.194.237.138:8081/bbs/

泰山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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