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广州市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
2017-07-07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办公室

各区招考办: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通知》(粤考院办〔2017〕84号)精神,现将公布考生考试成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公布

2017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的成绩单为准。我市考生从7月8日9:00起可登录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查询考试成绩。领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2日12: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学校所在区招考办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输入信息。

在学校报考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中学和报名点于7月12日15:00前将考生的复查成绩申请通过广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ks.gzzk.cn/)上报,由我办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

复查工作将于7月15日前完成。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办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区招考办,以便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8日中午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7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

三、考试成绩单保管事宜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高考时考生成绩证明将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和报名点须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但如有需要可申请办理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办理考试成绩证明的要求和程序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eesc.com.cn/html/bszn/7745.html)。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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