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音乐学院简介
2017-07-07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68060 网址:http://music.fjnu.edu.cn)

学科建设:

学院现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合作)、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4个本科专业[音乐学(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国家级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国家级高等学校音乐学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福建省音乐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福建省国家级音乐学重点学科培育建设项目,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学重点学科,福建省音乐与舞蹈学特色重点学科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70%,具有博士学位占61.5%。

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含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本专业第一学年按统一平台培养。从第二学年期末起进行中期选拔,按一定比例选送优秀学生进入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习,其余在音乐学(师范)专业学习。

1.音乐学(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培养内容:以培养 “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学人才为目标,所学专业课程包括中国民族音乐、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中外管弦乐器、和声、复调、曲式、配器、室内乐、音乐名作欣赏、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美学、音乐学概论以及艺术实践环节与教育专业教育课程等。

就业方向:每年从基地班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生免试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企事业单位、文化机关、艺术研究单位、中小学音乐教师。

2.音乐学(师范)

培养内容:音乐学(师范)专业立足师范教育,坚持“多能一专、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所学专业课程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中外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与欣赏、西方音乐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钢琴伴奏、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声乐、钢琴、中外管弦乐器、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等。

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青少年宫、文化馆(站)、培训机构音乐教师、企事业单位的文艺团队。

(二)舞蹈学(师范)

培养内容: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舞蹈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舞蹈艺术理论修养、良好的舞蹈教育教学能力的舞蹈专业人才。以学习舞蹈知识技能为主、文理学习为辅的双专业培养模式为特点。所学专业课程包括芭蕾舞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间舞(含福建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创、中国古典舞技巧、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解剖学、舞蹈教育学等。

就业方向:中小学以及幼儿园舞蹈教师、青少年宫、文化馆(站)、培训机构舞蹈教师、企事业单位的文艺团队。

(三)音乐表演

培养内容:本专业培养实用型高级音乐表演人才,能够掌握音乐表演规律、表演技能、表演心理、乐器艺术史及表演风格史等知识,所学专业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中西音乐史、中外民间音乐、钢琴、声乐、中西管弦乐、中西管弦乐队合奏与重奏、合唱重唱等。

就业方向:电视台、歌舞剧院(团)、文化馆(站)、部队、企事业单位的艺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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