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3+1中日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2017-07-05来源: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7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3+1中日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学分制收费标准

备注:

① 参加3+1中日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需修读150(156)个学分(见表中“学分结构”部分)。学生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相应的学分后(约三年时间),成绩和日语水平达到出国要求,即可赴日方合作院校修读硕士桥梁课程。学生在日本修读完相应学分,成绩达到双方学校的要求,可获得我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日方大学的结业证书,日方大学优先录取本项目毕业生入读该校硕士。

② 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需要缴纳专业学费和所修课程的学分学费;在日本就读期间需缴纳我校的专业学费以及日方大学的学费(约5.5万元/年,以日方当年收费标准为准)。 本表所列平均学费为便于比较,以学生用4个学年修读完该专业(申请毕业专业)最低要求各项学分为例的我校总费用的平均额,不含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 A、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超出申请毕业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包含但不限于:重修、辅修),学生需按照实际修读学分缴纳学分学费; B、学生未在4个学年完成学业,提前或延后毕业,学生按实际修业的年限按年缴交专业学费。

③ 日方合作院校: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为我国教育部所认可的大学。

④ 我院2017级普通高考入学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收费的详细规定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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