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7年五年制高职与普通中专集中录取的函
2017-07-03来源:宿迁市教育考试院

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宿迁市五年制高职与省属中专集中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原则与方法

五年制高职(含高等师范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省属中专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外市职业学校一次性批量出档,由学校通知考生到校报到交费,确认录取。

二、录取有关事宜

1. 录取时间:7月8日-12日。先录取五年高职(含高等师范),接着录取省属中专和外市职校。

五年高职(含高等师范)7月8日下午报到,9-10日投档录取;省属中专和外市职校7月10日下午报到,11-12日投档。

2. 录取地点:宿迁市远航大酒店(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70号),酒店联系电话:0527-80979999。

3. 录取工作人员:请各招生学校选派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且熟悉招生录取业务的同志参加。原则上每校1-2人参加。

录取人员应于下午五时前报到、登记住宿,报到时须持招生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及本通知。

4. 录取用品:集中录取实行网上投档,酒店提供网线,请各招生学校自备笔记本电脑。录取通知书由我办统一提供,需要在录取现场寄发通知的学校请自带印章、信封与新生报到须知。

三、录取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5]110号文件规定:各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按每生40元的标准向市招生部门交纳录取费。

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数缴纳录取费后,方可领档、录取。请各招生学校准备好录取费用或在录取前将招生录取费汇至我办,汇款方式为:

帐户名称: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

银行帐号:32001774536051164938

开户银行:宿迁市建行新区支行

汇款时注明收款单位(宿迁市教育局)、汇款用途(录取费),录取现场凭汇款凭证复印件换发票。

食宿费:录取期间,我办负责统一联系食宿,费用自理。

四、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向荣、刘星

联系电话:(0527)84389643、84389105。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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