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2017-06-30来源: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23号),现将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6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7日16∶00;

现场审核及指纹采集时间:2017年7月4日9:00—7月1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2017年6月27日9∶00—7月16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后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属地原则,由单位统一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确认采集指纹地点、联系方式及时间见附件2)集中进行审核、确认。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应试人员由单位统一按持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德州人才市场四楼,电话:0534-234511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采集指纹信息(注:已采集过指纹信息的考生不需要重复采集指纹信息)。各审核点务必严密组织,确保指纹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可当场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考生必须在德州市辖区内交纳社会保险,否则一律不准报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有效期内),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5、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免二科考生提供,考全科的考生不用);

6、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县(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审核考生的社会保险交纳情况,市考试测评中心将对每个县(市、区)考生的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进行抽查)。

7、单位介绍信

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应试人员可于7月7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00至9月17日14∶05。

(六)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189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德州市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审核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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