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8号)要求,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公示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有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籍学校、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2017年,按照有关规定申报了 “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人数为17704名。经中学、县(市、区)报名点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县(市、区)招生办资格复核,地级市招生办资格审核,省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联合审查,广东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人数为3959名。
现将广东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所属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反映,由考生所属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
附件:广东省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 “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