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2017-06-28来源:青海招考信息网

1.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预科招生,分别公布生源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以代码区分)。考生不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志愿内交叉混报志愿。

2.军事(含国防生)类、公安(武警)类、司法类院校生源选拔时的政审、面试、军体检及素质测试工作;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生源选拔时的政审、面试工作在考生志愿填报期间进行(另行发文通知)。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3.填报外语类专业(或高校对相关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二本线以上(包括二本线)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27日-28日到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宁市城北区学院路)参加外语口试。

4.各批次生源不足时实行志愿征集复征,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实行调剂录取。参加征集的考生要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复征。

5.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志愿时应通过《招生章程》了解高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避免上学后造成餐饮不便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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