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7补充招聘公告
2017-06-26来源: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信息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编制、岗位、需求统一的原则,坚持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补充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计划等详见附件《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在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即2017年8月31日以后的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年龄限制

1.只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即指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以内。

2.具有高级职称或至少有五年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内。

(四)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符合《计划表》中岗位、专业等描述要求,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和学位。

(六)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七)能够全职为学校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

联系人:田老师 曾老师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pt.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upt.edu.cn

本简章由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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