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事宜通知
2017-06-26来源:南京农业大学

目前,我校2017年博士拟录取名单已公布,包括申请审核考生、硕博连读考生和直博生,现将录取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1、下载调档函和三方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须向其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请下载调档函之后(彩色打印,第一行档案所在单位请考生自行填写),将之送至档案所在单位,并于调档函上规定时间将档案寄至我校。(注: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打印调档函,我办已统一转交档案馆。)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须和其所在单位签订定向三方协议,请下载三方协议并与单位签订、盖章,并于2017年7月1日之前将三份协议以EMS(其他快递概不接收)寄至我校。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25-84395345,接收人:高老师。

请考生于7月1日前在系统打印调档函和三方协议(点击前往打印,须关闭浏览器“阻止弹出窗口”功能,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IE浏览器)

2、修改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

我办预计6月底寄送博士录取通知书,通信地址或手机号有变更的考生请前往系统修改,点此查询准考证号(点击前往修改地址),截至时间6月26日17点。

注意事项:

1)请准确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只能填写一个,除了数字之外不要填写其他字符;

2)若想到研招办自取,地址一栏请填写“自取”,若留学校的地址,请具体到XX学院;

3)硕博连读考生录取通知书届时请至录取学院秘书老师处领取,无需修改地址,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转党组织关系

江苏省内考生转党组织关系抬头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外考生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员关系具体去向或者具体接收单位可以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或者“南京农业大学****学院”。转党员关系介绍信请于入学报到后交到就读学院,不要寄到我办,以免遗失,介绍信上有效期三个月不影响入学转党组织关系,请知悉;非定向就业的考生的党员材料请与人事档案一起寄至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

4、转户籍

2017级博士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定向就业考生不办理),办理时间定于研究生新生报到期间。办理方式:由各学院收取,集中上交校保卫处,办理结束后将不再接收2017级博士户口落户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户口在校期间户口不得迁出,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过期不影响落户我校,户口咨询电话:025-84395432。详细的户口迁移须知及信息采集表将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块发出。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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