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2017-06-22来源:广州美术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7]14号)和《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普通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共7天(2017年6月19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提出。

受理部门:招生办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联系电话:020-84017740(含传真)

监督部门: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39325774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1、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公示(一)

2、广州美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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