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mulan.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7年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考核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提出递补意见,经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初级岗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木兰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08272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 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1.《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