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津南区教学研究室面向全区中小学招聘教研员公告
2017-06-22来源:

津南区教学研究室是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承担全区中小学的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及教学质量监测、分析、反馈等工作,现由于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并批准,拟面向全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研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和数量

中学生物1人、中学地理1人、小学体育1人、小学科学兼中小学研究性学习1人。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人际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是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教学骨干,教学效果显著。本人有市级及以上各类好课,区级及以上学科专业获奖论文、科研成果等。

(四)具有一定的课程知识,熟悉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评价任务设计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

(五)能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

(六)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胜任教研工作。

(七)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八)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突破以上条件。

(九)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华

副组长:冯 岩 刘艳群

成 员:人事科 教研室 局纪检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应聘的教师,除提交本人填写的《津南区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报名表》外,还需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

1.身份证;2.学历证书;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市级以上好课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论著、课题立项及成果鉴定材料、荣誉证书等。

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教师听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

请于2017年6月26日之前到区教研室办公室报名,过期不予办理。

五、录用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笔试、面试,经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公示期一周,试用期一年。

望各校领导从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高度看待此项工作,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

教育局人事科 88510602

教研室办公室 28391123----8211 88511043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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