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2来源: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二)国标代码:12560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

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 17 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建于 1992年,2004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职业院校;2011 年,学校被确定为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同年,成为云南省首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试点的6所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海源和安宁两个校区,共占地1305.18 亩,建筑面积 57.7 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7861.94 万元,图书馆藏书 159.49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4.73亿元。学校设有财经商贸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工程学院、康复与护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20 个,专科专业62个。学校现有教职工 1347 人,专任教师 1186 人,并引进企业行业精英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聘请了 10 余名来自欧、美、韩、泰、越南等国家的外籍教师。

学校实施“知识、能力、素质”三维一体的人才培养工作模式,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专业人才。全校共设置了14个实验实训中心,下设分室 154 个,还设置了创业教育中心、大学生网商创业园、科技创新中心等公共实践教学平台,满足人才培养和校内实践教学的要求。学校形成了“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育生态链,建有院士工作站 1 个,省级实验教学中心 4 个,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 3 个。

近年来,学校教师共完成省厅级课题85 项,获得专利授权46 项,出版教材、著作 30 多部,发表学术论文 2700 多篇,荣获国家级社科基金项目 1 项,立项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7 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70项。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 97%以上,连续 7 年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学校是一所在云南省有影响力、在全国有知名度的民办本科高校,面向云南、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 21 个省份招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处处长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2017 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 1.72 米、女生 1.62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 元/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 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 3500 元/年,二等奖 2500 元/年)。

八、收费标准

(一)本科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教育类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14500 元/年
管理类 城市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审计学、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15000 元/年
工学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水利水电工程、物联网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16000 元/年
理学类 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 护理学 19000 元/年

(二)专科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财经大类、旅游大类、文化教育大类、法律大类 文秘、法律事务、学前教育、应用英语、应用泰语、运动训练、体育运营与管理、证券与期货、资产评估与管理、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会计、经济信息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移动商 10000 元/年
土建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水利大类、制造大类 空中乘务、民航运输、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工程测量技术、供用电技术、房地产检测与估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食品检测技术 11000 元/年
医药卫生大类 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医学美容技术、 老年服务与管理 12000 元/年
艺术设计与传媒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通信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环境艺术设计 13000 元/年

九、其他事项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邮 编:650106

招生电话:0871-68314770

传 真:0871-66217745

网 址:www.ynjgy.com

电子信箱:ynjgyzs@126.com

微信号:ynjgyzs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