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司法局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报名事项公告
2017-06-22来源:龙岩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第172号《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厅(闽司公告[2017]1号),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就我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户籍不在龙岩市的居民(除了选择答卷文字为非汉文、现役军人之外)、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居住在我市持有香港、澳门、台湾护照和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有司法部第172号《公告》和福建省司法厅(闽司公告[2017]1号)中所列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情形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二)毕业证书。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查询或认证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电子证件照片。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同时将作为考生入场考试、人脸识别比对的依据。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吊)带衫、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进行拉伸、美化等PS处理。

(四)网上支付考试费295元。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并通过网银支付方式(建议使用储蓄卡),交纳考试费。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凡在龙岩市考区报名的人员,报名地点应选择“福建省龙岩市”。

(二)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所填报的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凡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报名前的准备工作。应当选择能够上互联网的电脑并已开通网银支付功能,且连接了打印机。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报名条件”,熟悉网上报名流程,了解网上报名操作须知,备齐报名材料,特别是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件照片和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四)网上报名的6道流程,需逐道通过,直至最后一道“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才算结束。假如只完成1-3道流程(未上传电子照片、未交纳考试费),可以退出报名程序,此时你填写的个人信息已保存。要继续完成未尽的流程或修改、查看信息,请重新登录首页,输入“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点击“考生登录”,再进行相应操作或修改、查看信息。

(五)电子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按照照片格式、标准、尺寸和文件大小的要求提供给照相馆制作并存盘。上传电子照片后,报名人员需要等待司法考试工作人员审核,并在规定日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交纳考试费。若照片审核不通过,报名人员应根据提示信息重新制作电子照片,并在规定日期内重新上传照片。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及时按要求进行更新的,将无法进行交费,视为放弃报名。

(六)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9日。网银支付交纳考试费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直接打印,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的指定银行代开网点,持“电子票据”换取纸质票据。交纳考试费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同时,报名人员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七)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9月1日至15日),登录到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首页,从考生登录进入考生管理页面,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者不能完成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龙岩市司法局现场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网址:http://www.fjsf.gov.cn/fjsf/)查询。

(二)龙岩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597-2800661。

(三)龙岩市司法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7楼738室。

龙岩市司法局

2017年6月7日

附件一:司法部第172号《公告》

附件二:福建省司法厅(闽司公告[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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