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就业工作要求,有效促进我校2017届毕业生就业,根据辽宁省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附属第一医院面向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公益性岗位由各科室设立,设置以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实习实训助理为主。
三、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7年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
四、招聘范围
大连医科大学全日制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岗位
本年度大连医科大学范围拟设定公益性岗位,由于2016年无毕业生报我院公益性岗位,经与学生工作部协商沟通,报备主管院领导后,2017年我院拟设公益性岗位20个,报给招生与就业处汇总,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岗位,公开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我院人才与人力资源部于6月21日16:00前,接受人员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如有毕业生报名我院公益性岗位,人才与人力资源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急需用人科室意见后进行考核。
3.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才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原则上应分为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面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质、逻辑思维、表达沟通、仪表礼节等方面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专业实践技能。面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依据上述原则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6月23日前,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6月23日12:00前,我院将拟录人员名单送至招生与就业处审核。
4.公示
经招生与就业处审核后,我院将在6月28日前将拟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人才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处理,用人单位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6月29日中午12:00前,我院将最终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
5.聘用与报到上岗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人员在7月10日前到各科室报到上岗。
六、聘用管理
1.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1]389号)要求,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服务期10个月(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不含寒暑假)。
2.服务期内人员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完成。
3.服务期内原则上仍鼓励毕业生自由择业,在服务期内成功就业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意终止服务关系。
4.服务期内不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关系。
5.各用人单位要切实维护公益性岗位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做好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推荐工作,力争服务期满后学生有业可就。
七、报名地点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才与人力资源部。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人才与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
办公地点:一部门诊五楼
联系人:刘 健 0411-83635963-3030/3031
白 洁 0411-83635963-3519
2017年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