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7-06-20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18-35周岁。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6月23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8:30至2017年6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者录入的部分个人信息与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度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茂名滨海新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区等县市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报名信息填写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11日-7月13日到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2017年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5日9:00-7月7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请留意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教师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将在茂名滨海新区网(http://www.mgs.gov.cn/)和“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滨海新区网(http://www.mgs.gov.cn/)和“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技”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滨海新区网(http://www.mgs.gov.cn/)和“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滨海新区网(http://www.mgs.gov.cn/)和“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五)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0月31日,只递补一次。

(六)本公告由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668-2156877、0668-2977112,梁小姐,邮箱:294215996@qq.com;地址: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管委会办公楼212室。)

(二)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电话:0668-5180055,陈先生,邮箱:108538233@qq.com;地址: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政府四楼。)

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10日

附件:

1.2017年茂名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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