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通知
2017-06-16来源: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惠城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或工资供给渠道为全额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股级以下(含正股级),历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6、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检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了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的岗位为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下惠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岗位九级,惠城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财政供给事业单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1)所需材料:《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报名方式:请符合选调条件并有意向到区人社局工作的人员如实填写《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并将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cqrsj@163.com。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24点,逾期邮件不承认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者带齐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惠城区人社局139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复审合格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3、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选调职位数1:3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如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不予组织开考。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体检及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选调职位数1:1,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提出拟选调人选。

5、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由区人社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选调指标数。

附件: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干部报名表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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