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06-16来源: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广西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科类 录取最高分 录取最低分 本批次录取线
学前教育 文史 476 404 400
音乐学 艺术(文) 文化469 专业233 文化260 专业197 文化260 专业191
舞蹈学 艺术(文) 文化403 专业231 文化260 专业198 文化260 专业18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文化399 专业263 文化262 专业251 文化260 专业250
设计学类 艺术(文) 文化437 专业274 文化260 专业223 文化260 专业223
音乐学 艺术(理) 文化359 专业233 文化233 专业193 文化216 专业191
舞蹈学 艺术(理) 文化397 专业232 文化245 专业190 文化216 专业189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文化247 专业253 文化247 专业253 文化216 专业250
设计学类 艺术(理) 文化391 专业249 文化218 专业223 文化216 专业223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
招生省份 分数类别 设计学类(美术) 音乐学 舞蹈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分数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分数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分数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分数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天津 文化分 无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专业分
河北 文化分 278 402 314 278 402 305            
专业分 180 226 216 127 144.5 140.7            
山西 文化分 241 290 267 241 294 244 241 268 ——      
专业分 196 209.4 202.7 68 79.24 68.08 59 59.33 ——      
内蒙古 文化分 225 284 237                  
专业分 193 215 200                  
吉林 文化分 268 369 276                  
专业分 210 284 264                  
江苏 文化分 245 239 215                  
专业分 180 202 173                  
浙江 文化分 文345 417 412             文345 436 431
专业分 65 79 77             55 73 70
福建 文化分 文262 理229 文323 文273 文262 理229 文318 理255 文279 理244 文262 理229 文272 文272 文262 理229 文455 理349 文367 理323
专业分 195 文227 文223 195 文220 理221 文203 理218 195 文201 文201 195 文236 理239 文228 理227
江西 文化分 240 371 242 240 279 255 240 338 261 240 392 264
专业分 180 219.67 203.67 100 152.18 139.35 90 123.28 106.61 100 155.36 149.41
山东 文化分 文308 理293 文327 理328 文323 理308 文308 理293 文392 理-- 文311 理-- 文308 理293 文323 理-- 文308 理-- 文308 理293 文434 理391 文312 理295
专业分 188 文209 理200 文192.67 理193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校考
河南 文化分 文理298 文352 文333 文理298 文316 文307            
专业分 185 205 195 95 131 116            
湖北 文化分 288 359 ——             377 405 394
专业分 183 183 ——             213 236.34 226.66
湖南 文化分 文310 400 341 文329 346 329 文317 347 —— 文383 421 419
专业分 209 239 209 215 220 217 205 207 —— 216 233 228
广西 文化分 文260 理216 文437 理391 文260 理218 文260 理216 文469 理359 文260 理233 文260 理216 文403 理397 文260 理245 文260 理216 文399 理247 文262 理---
专业分 223 文274 理249 文223 理223 191 文233 理233 文197 理193 189 文231 理232 文198 理190 250 文263 理253 文251 理---
广东 文化分 280 353 318 250 290 273            
专业分 210 215 205 190 208 197            
海南 文化分 375 447 414 375 450 410       375 454 389
专业分 128 193.002 175.302 139 174.401 170.802       165 199.601 185.901
贵州 文化分 文343 理274 480 402 文320 理256 429 308 文297 理237 471 318      
专业分 180 212 206 140 207.2 197.81 142 207 196.67      
云南 文化分 无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专业分
陕西 文化分 无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专业分
甘肃 文化分 273 360 302                  
专业分 210 220 215                  
新疆 文化分 无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专业分
安徽 文化分 无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专业分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6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在山东省,我校的音乐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举办专业单独测试(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山东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相应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我校在山东省的设计学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以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对艺术类的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排序原则如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有不同,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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