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砚山县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招生公告
2017-06-16来源:砚山县政务网

砚山县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招生公告

为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教育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山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城区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必须年满3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学龄前儿童;

(二)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砚山县幼儿园:招收9个小班315人,负责招收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书院社区四个社区户籍的学龄前儿童;

砚山县第二幼儿园:招收4个小班140人,负责招收嘉禾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书院社区四个社区户籍的学龄前儿童;

砚山一小:招收一年级8个班368人,招生片区为砚华西路、砚华中路、砚华东路以南,江那南路中医院段以西;

砚山二小:招收一年级8个班368人,招生片区为砚华西路、砚华中路、砚华东路以北至七乡大道以南,江那南路砚东市场段以西;

砚山三小:招收一年级8个班368人,招生片区为七乡大道以北,江那南路以东。

县民族中学:招收20个班1080人,招收对象除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大外革小学、小克底村的应届毕业生外,面向乡镇招收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150人。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到县民中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8月1-3日。

砚山县第一高级中学招高一新生1200名,砚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平远新校址)招高一新生1100名,砚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县(县职中原校址)招高一新生640名,县职中招高一新生1000名,四所高中学校的招生按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招录。

三、招生报名资格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子女(不含借调和临时工作人员)。带齐下列证件到工作地或居住地较近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1、户口簿;2、房产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或租房合同;3、工作单位证明;4、预防接种证。

(二)户籍居民子女。户籍居民是指具有城区书院社区、锦山社区、秀源社区、嘉禾社区等四个社区户籍的居民。带齐下列证件到就近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1、户口簿;2、房产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或租房合同;3、预防接种证。

(三)常住居民子女。常住居民指具有入学范围内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在入学范围内已购房并入住的居民。带齐下列证件到就近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1、户口簿;2、房产证(已入住但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3、预防接种证。

(四)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带齐以下证件到就近学校报名:1、户口簿;2、租房合同(或用工单位提供住房证明);3、提供就业证或有效劳动合同;4、预防接种证。

(五)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带齐以下证件到就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1、户口簿;2、租房合同;3、在县城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预防接种证。

(六)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按2011年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办理。带齐以下证件到就近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户口簿(父母和小孩),军官证(父母),部队证明,现居住地(监护人房产证)。

(七)城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及军转干部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报名地点:各招生学校、幼儿园。

幼儿园报名时间:6月20日——6月21。

6月20日招收城区户籍居民、现役军人(含武警)、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适龄幼儿;6月20日下午17:00前两所公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面向社会公布。6月21日按剩余学位招收其他常住人口、进城经商及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招满为止。

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3日。

6月22日招收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含武警)、城区常住居民子女适龄儿童;6月22日下午17:00前将城区各小学剩余学位数面向社会公布,6月23日招收进城经商及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招满为止。

五、招生纪律

(一)城区各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办理借读手续,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标志该学生已被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2017年秋季学期起,严禁各校新增超大班额。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选拔招收新生,不得划分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辖区内适龄儿童。

(四)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关于招生、入学、转学等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正常流动的学生,在不突破班额的情况下须办理接收手续。

(五)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只允许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同时到多所学校报名。若到两所以上学校报名导致无法建立准确学籍,影响就读的,所有责任由家长自行负责。

(六)为防止排队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卖号等现象,报名排队的家长需持户口簿证明就读学生(幼儿)身份。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纠察小组,对排队报名的家长核实子女基本情况,及时清除冒名排除卖号的人员。

(七)请按规定时间正常报名,不提倡提前排队。按预测,2017年城区幼儿园和小学的计划招生数能满足城区户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求。

砚山县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

附表:

砚山县民族中学招收乡镇民族学生一览表

人数 其中偏远村寨少数 民族学生名额 备注  
 
全县范围招150人 阿舍鲁都克1名 1、县教育局精准扶贫点蚌蛾板榔的精准扶贫户应读七年级的学生可无条件到民中就读   2、县民中精准扶贫点盘龙布美所的精准扶贫户应读七年级的学生可无条件到民中就读  
平远莲花塘2名  
稼依补佐2名  
维摩普底1名  
干河卡吉1名  
者腊批穴1名  
蚌蛾板榔1名  
八嘎平寨1名  
阿猛石板房2名  
盘龙向家村1名  
江那舍木那1名  
共14名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