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7 面试公告
2017-06-14来源:

现将2017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网上公示后最终确定的考生名单为准。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6月24日、25日和7月2日举行,每日早8:30全省统一时间开始面试。

三、面试地点

以考生面试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省直: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哈尔滨市呼兰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

哈尔滨市: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呼兰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利民西八大街2号)

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

牡丹江市:牡丹江市第二高级中学(牡丹江市东五条路平安街1号)

佳木斯市:佳木斯技师学院(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路1877号技师学院教学主楼)

大庆市:大庆外国语学校(大庆市让胡路区运输路19号)

鸡西市: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鸡冠新区长征街1号)

双鸭山市: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一号)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抽签现场和面试考场,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进入考点后需及时将手机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将手机等电子设备随身携带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食品及饮用水。

省招考办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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