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阿鲁科尔沁旗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2017-06-14来源: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15〕345号)、《赤峰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用的对象为阿旗户籍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七类人员),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1、城镇登记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

2、持有《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残疾人;

3、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5、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7、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旗直各部门(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计划、职位、条件等要求,通过科尔沁绿源网站向社会公布,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就业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照片一张;

4、普通高校生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周六周日休息)

四、报名地点

阿旗就业局劳动力市场大厅(就业局二楼)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招用工作由就业局统一组织。报名时,由旗就业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职位由应聘者自行选择,报名时预先告知应聘人员的报名顺序号,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按报名顺序依次递补,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就业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

阿鲁科尔沁旗就业服务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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