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开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017年招聘公告
2017-06-13来源:

为适应郑州经开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经郑州经开区管委会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在职教师(35名):

1.初中教师(19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1名、历史3名、生物3名、政治1名

2.小学教师(8名):语文5名、数学2名、心理1名。

3.幼儿教师8名。

(二)高校毕业生(97名)

1.初中教师(49名):语文6名、数学8名、英语10名、物理2名、地理6名、化学2名、历史6名、生物4名、政治5名。

2.小学教师(32名):语文11名、数学6名、英语6名、科学(物理方向)6名、音乐(舞蹈方向)1名、体育(篮球、足球方向)2名。

3.幼儿教师16名。

(三)定向高校毕业生(78名,定向到九龙办事处辖区学校):

小学教师(78名):语文54名、数学10名、英语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河南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幼儿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教师第一学历均须是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毕业生学历,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2016年、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具有师范类大专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9:00—22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九)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有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考生信息的真实性,师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经开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确保能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在郑州经开区门户网站(www.zzjkq.gov.cn)发布。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间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州经开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

(六)郑州经开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1—66728332,89916013

监督电话:0371--6678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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