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7-06-10来源:扬中党建网

为加强扬中经开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江苏省内公务员,通过试用期并已转正定级;

(三)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任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报名地点:扬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办(扬中市经济开发区兴隆路8号);联系人:吴艳燕;联系电话:15052989727。

报名者需提供下述材料:(1)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2)填写《经开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相关表格在扬中人才网(http://www.yzrc.net/)下载;(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出具原件或档案部门证明材料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审合格后进入综合笔试环节,总分100分;取笔试前6名进入面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拔证明。

(四)体检

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由经开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最终人选。

(六)公示、调动及相关待遇

入围人选名单在经开区网站(http://www.yzedz.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用手续,享受经开区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经开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511—88129133,监督电话:0511—88451198。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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