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2017-06-08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注意查看。

三、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请务必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四、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均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五、公示期为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83951759,yanzhaoban@cueb.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10-83952130, jw@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附件:我校2017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