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航宇学校)2017年 工作,根据《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航宇学校)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及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航宇学校)校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
3、实行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共10名)
1、数学、英语教师各4名。
2、语文教师2名。
三、岗位待遇
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次招聘限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所有科任教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二年全日制教学经验(在公立学校代课老师,民办学校老师、教育培训机构特别优秀的老师),年龄40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三)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 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九、公示
经面试、试讲、培训、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航宇学校宣传栏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招聘工作接受航宇学校领导、招聘工作小组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航宇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请考生密切注意航宇学校官方网站、及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招聘公示或未留意航宇学校教师考试信息招聘群内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请考生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十一、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58—2186268(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附件: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航宇学校)2017年新进主科教师及管理人员工资制度
六盘水红山实验学校
航宇学校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