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业务操作岗位2017年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2017-06-08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18名,其中,国库核算岗位聘用制员工7名,支付结算岗位聘用制员工1名,守库押运岗位聘用制员工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负责组织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聘用制员工招聘工作。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指标详见附件1《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聘用制员工招聘信息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凡进必考。

  (三)竞争择优、尊重人才。

  三、招聘对象

  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聘用制员工主要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7年7月底前毕业,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和具有商业性金融机构、经济部门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守库押运岗位招聘对象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考国库核算及支付结算岗位,年龄须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4年6月6日至1999年6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守库押运岗位,年龄须在20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4年6月6日至1997年6月5日期间出生);

  5.守库押运岗位适合男性;

  6.身体健康,其中,守库押运岗位身高须在162cm以上,裸眼视力达到4.9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重大疾病,无肢体残疾;

  7.国库核算、支付结算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守库押运岗位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8.符合专业对口要求。国库核算、支付结算岗位要求会计类、经济金融类专业,守库押运岗位无专业对口要求;

  9.考虑甘肃地域特点及履职实际,具有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者优先聘用;

  10.具备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报名: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三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符合亲属回避原则。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领导职务的职工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其配偶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其配偶关系(如同胞兄弟姐妹、叔嫂等关系);近姻亲关系(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应聘者与人民银行职工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同一单位。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6日8:00至6月12日20: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智联招聘”首页(www.zhaopin.com),进入“甘肃省人民银行系统2017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点击右上角“招聘岗位”申请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个人报名、简历筛选、素质测评、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同签订等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工作各环节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国库核算岗位、支付结算岗位为5年,守库押运岗位为8年,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规定解除合同。

  七、待遇

  (一)聘用制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

  (二)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931-8800790、0931-8800784。

  (二)咨询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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