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作家协会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7-06-07来源: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作家协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部分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1.对外联络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2.民族文学杂志社副主编1名 (事业单位)

3.网络文学中心副主任1名(事业单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对外联络部(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

(1)较高的英语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对外交流工作较为熟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现任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职务,或任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三年,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资格条件的规定。

(3)有北京户口。

2.民族文学杂志社副主编

(1)有较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学编辑、出版、教学、研究、创作等工作经验,熟悉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趋势和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现任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或任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且具有文学相关高级职称;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3)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国家级文学奖获得者、省部级表彰的德艺双馨人才等特别优秀者,年龄和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4)少数民族优先。

3.网络文学中心副主任

(1)有较丰富的文学编辑、出版、教学、研究、创作等工作经验,熟悉网络文学创作、网络作家队伍及文学网站情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现任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或任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且具有文学相关高级职称;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且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3)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国家级文学奖获得者、省部级表彰的德艺双馨人才等特别优秀者,年龄和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上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17年5月31日。

三、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可填报2个职位,或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中国作协人事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考试与基本条件评价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2、基本条件评价

由考评小组对应试者的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评价得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预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得分在体检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

(四)讨论决定任用

中国作协人事部汇总考试综合成绩、基本条件评价得分和考察情况,报中国作协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讨论决定前,涉及到需要事先报告的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告手续。

如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五)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用期前原职级作适当安排。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由中国作家协会机关纪委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者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于2017年6月30日24:00前将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能够说明工作业绩、文学创作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快递至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同时将《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电子版与简历一起发到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邮箱。笔试报到时请将《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原件带到现场复核,并带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邮箱地址:zxrsbgbc@163.com

联系人:周长超 010-64489860

李梦宇 010-64489854

传 真:010-6448980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邮 编:100013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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