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6-05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职业病诊断岗位1名;职业病防治岗位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职业病诊断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临床医学(A1002)、临床医学(B1003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预防医学(B100701),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近5年内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二)职业病防治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预防医学(B10070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近5年内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办公楼513室,联系电话:0757-83267336,联系人:欧阳东海。

应聘者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清单、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工作证明,可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二)实践考核:实践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实践考核。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实践考核和面试成绩按 3:4:3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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