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2017-06-03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编办核编、县人社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7〕27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公布的《贵州省 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6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3.截止2017年6月1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7年6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截止2017年6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具体单位的毕业生;

8.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的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9.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6135(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2.毕节市第二实验高中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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